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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十三項要求中,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根據企業類別和等級的不同對人員的要求和數量也是不等的。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建筑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一)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資質的企業應取得由省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二)取得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總承包和橋梁、隧道、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港口與海岸、通航、通航建筑物、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取得由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三)取得水利水電工程總承包和水工金屬結構制造與安裝、水利水電機電設備安裝、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取得由水利主管部門頒發的“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四)取得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應取得由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頒發的“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五)相關專業承包施工企業,應取得由省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六)企業“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同時滿足企業所有資質的要求,且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
(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安管人員”原則上按以下數量配備:
1、主要負責人(A證):總承包2-4人,專業承包、勞務企業2—3人。至少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技術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與企業負責人可由同一人兼任,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不得兼任其他職務。
2、項目負責人(B證):至少應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規定的該企業資質對建造師人數的要求。
3、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證):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施工現場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最低要求可見我站轉發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最低配備要求表格
以上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企業人員的要求,滿足條件的企業可以依法準備材料向建筑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才可以開展施工工作。想了解更多資質以及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訊信息,可以咨詢漢風科技,我公司辦理經驗豐富、團隊專業